灌云县人民法院全省率先实施执行前调解
2023/6/6 来源:不详中国江苏网4月18日连云港讯(通讯员李宏颖)4月17日上午,灌云县人民法院执前调解中心接收灌云县某单位与赵某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执行材料,一审判决限原告某单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共计余元。因原告期满后未支付被告工资,被告前往灌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前,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释法明理,本案顺利调解成功。据了解,该案是灌云县人民法院创新执行前调解工作机制而产生的效果。
“这起案件,我们通过执行前调解程序就地化解矛盾,既简化了办案程序、节约司法资源,又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执行前调解工作的满意和认同。”灌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义清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相关意见,灌云法院以诉前调解经验为参照,探索将调解事项从民事纠纷扩展到执行案件,扎实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形成执行前多元化解工作的新路径。
那么,执行前调解的优势在哪里呢?对此,何义清解释,首先调解协议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较强制执行而言更利于化解矛盾;其次是较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而言零执行费用减轻被执行人履行压力;再者是通过执行前调解、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制度设立,实现执行资源优化配置;还有就是符合诉源治理的多元解纷理念。执行前调解+快执办案同诉前调解+速裁快审形成了制度设立上的有效衔接和前后承继。
据了解,在全省灌云县人民法院率先实施“执行前调解”工作机制,目前,该院已经全面升级执行模式。下一步,灌云法院还将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新途径,逐步形成诉前多元调解+司法确认、诉中分调裁审+委托调解、执行前调解+快执办案的改革创新机制,形成立、审、执分层递进新模式,符合灌云司法实践的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