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龙华龙岗在辖区内相关区域调整三区
2024/10/8 来源:不详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年4月1日14时30分起,解除福保街道益田村第63栋2单元封控区管理,解除益田村第48栋、第63栋1单元、第64栋、第65栋管控区管理,解除益田村第51栋、第53栋、第55栋、第57-62栋、第66栋、第67-69栋(1-2层)防范区管理。
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措施,各类人群避免聚集活动,居民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医疗机构、药店等强化哨点监测。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日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自年4月1日24时起,将沙头街道上沙社区塘晏村4巷14号、7巷2号、10巷2号,龙秋村7巷2号、12巷2号、14巷5号、15巷6号调整为防范区。
调整后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区域内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上沙建文路、伙头岭路、福强路(上沙段)辅道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保障城市运行和防疫类车辆除外),并按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落实。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福田区(生活、就医困难),(心理和法律专线),沙头街道。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日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6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龙华区在龙华街道相关区域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
一、封控区:龙华街道松和社区民清路46号和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一路利宝华大厦。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核酸检测上门、服务上门”。
二、管控区:龙华街道松和社区民清路44号。
前4天加强管理,实行“足不出户、核酸检测上门、服务上门”。第5天至管控结束实行“定格管理、足不出楼、错峰取物”管理措施,如发现阳性后立即转为封控区。
三、防范区:龙华街道民清路、工业路、油松路、东环一路四条道路合围区域(除封控管控区范围);民清路、东环一路、民欢路、东环二路四条道路合围区域(除封控管控区范围)。
实行“强化社会面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理措施。全体居民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前4天每天一检,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当日核酸检测采样记录出行。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龙华街道松和社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
以上措施自年3月29日24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日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7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年4月1日24时起,民治街道解除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民治街道上芬社区西头老村13号、46号,解除原封控措施。
二、民治街道上芬社区上芬西路9号、11号、15号、17号,龙发路15号、17号,西头老村23号,解除原管控措施。
三、民治街道工业西路、龙华大道、中梅路、民塘路和建设西路5条道路合围范围内(除封控、管控区范围),解除原防范措施。
解封解控后,民治街道上述区域相关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上述区域原封控、管控区解除后一周内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和“电子哨兵”,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防范区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避免各类人群聚集活动,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日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9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年4月1日23时起,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解封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现通告如下:
一、龙昌高级公寓,解除原封控措施。
二、清水巷综合楼(务地埔路17-2号)、务地埔路20-1号、上围区一巷1号、务地埔路9号、上围区三巷1号、上围区三巷2号、上围区四巷1号、上围区五巷1号、务地埔六巷14号、务地埔居民小组办公楼、宝红工业园(务地埔路16号),解除原管控措施。
三、亚华巷进口、圣威宝搅拌站前路、清水巷以东、清水路围合区域,解除原防范措施。
解封解控后,龙岗街道上述区域相关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上述区域原封控、管控区解除后一周内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和“电子哨兵”,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防范区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避免各类人群聚集活动,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日
来源:读创综合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