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女辅警敲诈案不能删帖了之法院称撤
2023/5/26 来源:不详中宏网江苏3月12日电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在网上火了,原因是其中显示,当地一女辅警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性关系并借此敲诈最终被判刑。公众质疑:事发后这些公职人员是否受到查处?面对公众质疑,当地相关部门决不能删帖了之,公开解答才是正理。3月12日傍晚,新华社发出评论。不久,灌南县人民法院发布最新公告,称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撤回判决书。
图源:新华社微博
江苏连云港女辅警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根据人民网江苏相关报道,《刑事判决书()苏刑初号》显示,该案的被告人许某年出生,江苏灌云县人,原系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的辅警。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年6月19日被灌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被逮捕。
年1月22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以灌检诉刑诉〔〕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某犯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经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灌南县人民法院在年4月立案受理,在年12月17日审理了此案。
灌南县人民法院在年12月29日就对该案进行了判决。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后查明,年3月至年4月,被告人许某同时或者不间断地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被害人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索要被害人孙某、朱某乙、寇某、陈某甲、关某甲、兰某乙、徐某甲、林某、刘某乙等人共计人民币.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达人民币.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追缴被告人许某违法所得人民币.6万元。
当地相关部门回应部分被敲诈者已被处理
根据报道,有记者从当地多个部门证实了网传判决书内容。案件背后,因为被敲诈者们身份为公职人员,网友也 3月12日,有记者致电灌云县纪委,电话暂无人接听;灌云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部分被敲诈者已被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不清楚”;灌云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则转达县纪委的回复,“已对相关公职人员进行了处理,但具体处理结果暂不便透露。”
3月12日晚,灌云县融媒体中心 近日,许多网民 中共灌云县委宣传部
年3月12日
图源:灌云县融媒体中心 律师质疑判决书下架灌南法院回应系因案件二审
3月11日晚上22时25分,实名认证为“张新年律师”在微博发出一条消息:“这个案例是真的!江苏一女辅警与当地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后索要钱财,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万,追缴违法所得.6万元。”并贴上灌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苏刑初号》内文。
图源:新浪微博
“我只是在 对于判决书下架一事,灌南县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发布最新公告:()苏刑初号许艳敲诈勒索一案,灌南县人民法院于年12月29日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给许艳,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19号)第七条的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中宏网江苏综合自新浪微博、灌南县人民法院、人民网江苏、新华社等)